云黔南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,紧盯黑恶犯罪,不断强化黑恶案件办理机制,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,依法惩治横行乡里、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国家工作人员,批准(决定)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其“保护伞”案件6件37人,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涉恶及其“保护伞”案件8件47人,其中涉黑案件1件20人、涉恶案件3件23人、“保护伞”案件4件4人。
为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,荔波县检察院制作了“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线索摸排问卷”,组织驻村第一书记、检察干警网格员走村入户开展排查识别工作,在板旺、水尧、拉岜等村寨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摸排,对“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干部”“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干扰侵蚀情况”等问题进行排查,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,共发放问卷600余份、排查民主测评表52份,访谈党员30名、普通群众22名,电话咨询在外务工群众10名。
为加强宣传,该院还制定了《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主题宣传方案》,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、送法进乡村、送法进校园等活动,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,把普法宣传融入脱贫攻坚全过程,驻村干警实地走访群众100余人,开展宣讲、培训会、议事会7场,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500余份,悬挂张贴横幅、海报24幅,宣传覆盖群众2000余人。